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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9


 

 各学院党委: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定力和政治担当,增强组织纪律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学院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意义

学院党委担负着严明党的纪律的主体责任,是确保学校重要工作部署落地生根的一线堡垒。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学院党委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通过《准则》这面“旗帜”和《条例》这把“尺子”,规范党组织、党员干部行为,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将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维护党的纪律权威,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机构,包括22个学院(不含MBA、MPA学院)以及燕山学院、东方学院。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政治纪律执行情况

1.是否把学习党的纪律纳入总体规划,组织重点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

2.是否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以案促教、以学促纪”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夯实廉洁从政从教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3.在推进内涵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中,是否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

4.是否存在执行党的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5.是否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和纠正;是否对违背党性的言行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

1.是否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敢于担当、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专题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党务公开等制度;

2.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行为;

3.是否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议事范围、程序和规则,对涉及改革发展和“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4.是否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主动报告和解决查处党员观念淡漠、纪律松驰涣散、无视组织原则等问题。

(三)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认真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廉政承诺,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2.是否积极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党纪红线和纪律底线,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

3.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联系师生,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制约影响改革发展中的各种不利因素;

4.是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纪律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责必问,用党纪党规管人、管事、管权;

5.是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重点梳理在严管干部、评先评优、党员发展等方面风险节点,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纪律作风、权力运行等各方面的风险隐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6.是否建立完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抽查采取以下方式:听取各学院党委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包括相关制度措施、相关会议记录等;个别座谈。

五、检查时间

2016年5月—6月上旬,各学院进行自查;6月中旬,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在年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深入自查整改。特别是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6月10日前,各学院向学校纪委上报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报送地点:纪委办公室(燕山校区办公楼416房间)。

(三)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党的纪律、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隐患不整改等情况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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