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构,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委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省纪委省监委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设立,与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置内设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王福岱
常务副书记 :李秀美
副书记 :王洪勇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
于洪良、王 剑、王洪勇、王福岱、李 军、李秀美(女)、李孟顺、吴红文、隋国武
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
王福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机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置综合处、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4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