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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纪发〔2016〕1号)要求,在各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纪委将对部分学院党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关于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纪发〔2016〕1号)所列检查事项。

二、抽查学院

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三、抽查安排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深入各学院开展实地抽查。

1、抽查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3日。

2、抽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相结合。各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相关工作,检查组对各学院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3、整改反馈(2016年10月26日——11月15日)。各学院针对检查问题逐条进行整改,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学校纪委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把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落实。要将本次检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认真抓实抓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迎检材料。材料包括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分项工作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等,做到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数据真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查漏补缺,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把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抽查结果运用。抽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反馈,并作为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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