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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教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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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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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教师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二、严守师德师风“六条”红线,强化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开学、新生入学和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觉践行个人承诺,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及主要领导要把反“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严明纪律和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明确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学校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88596235

电子邮箱:scdjwxf@163.com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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