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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同施并举 确保“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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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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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强化2020年高考和招生录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执纪问责,通过亮责、督责、压责、问责,为招生录取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主动亮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通过听取汇报、个别约谈、审查工作方案等,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地。二是跟进督责。近期组成督查组对学校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有针对性监督检查,督促主责单位把“严”的要求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中。三是层层压责。围绕防疫措施落实、考务组织、命题管理和安全保密环节,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查看、调阅监控等,督查考务流程,督促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扛实监管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细化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考综合改革相关任务圆满完成。四是严肃问责。为用好问责利器,专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和掌握“涉考”违纪投诉举报。对责任落实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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