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省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设立,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设置综合处、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4个内设机构。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书记:王玉花
纪委副书记:王剑(常务)、王明斌
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万煜、王玉花、王明斌、王剑、刘国强、杨哲、吴红文、徐明春、董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