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最新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09



11月4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规定,传达省监委委员、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兼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院院长宋军同志在各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支部党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等不同会议、不同场合多次深刻论述,为我们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纪委要求和学校党委具体工作安排,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始终安全有序。

会议要求,要把好政治方向,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要抓好教育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着力点,把握好“时度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深度;要巩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加强平台建设管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制度;要严密工作流程,全面排查舆情信息风险,修订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做好相关工作预案。

会上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查找的信息发布隐患研究了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上一条:学校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 下一条:党史学习教育督导组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回头看”情况开展督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