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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教师节及开学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5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现就中秋国庆教师节及开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政治引领

各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教师节及开学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二、要严明纪律规矩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参加学生家长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教师要严守师德师风“六条”红线。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要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将加大对中秋国庆教师节及开学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通过举报电话、信箱受理举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财务、审计等部门要严格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形成监督合力。学校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严格依照问责条例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88596235

电子邮箱:scdjwxf@163.com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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