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人员: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学院根据学校《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杜绝不正之风,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参与转专业考试的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等违规违纪活动, 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转专业《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维护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校纪委、监察处及教务处对转专业工作开展监督监察,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各学院纪检委员要参与工作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业务咨询电话:0531-88525809 (教务处)
申诉举报电话:0531-88526235 (纪委、监察处)
纪委、监察处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