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网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
上传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为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现通知如下:

一、严守规矩

节日期间,过好亲情关,特别是过好家属子女关,对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很现实的考验。通报显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洪金交代说:“这1000多万元,我真正直接用的不到100万元,其他都是给亲人,涉及6个亲人”,触碰高压线,受到严惩。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肖培灵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其上下班、外出参加宴请等,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价值共计2.3万元,受到严惩。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四风,严格落实教育部《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要求,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毫不松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严格家风家教,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严明纪律

1.严禁发表、转发或传播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不当言论,严禁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传播非法信息和不当言论。

2.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违规组织或参与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城市。

3.严禁违规公款购送酒水,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值班时间)及考察调研、会议培训、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期间禁止饮酒,包括自带酒水。

4.严禁借学习、考察、培训、开会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严禁通过快递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在食堂、私人会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变相吃请。

7.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节礼以及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土特产、有价证券。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变相借用、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10.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严格督查

纪检监察机构将紧盯节日假期关键节点,紧盯易发多发的“四风”突出问题,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坚持风腐同查,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也深挖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坚决清除侵害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顶风违纪问题线索,从快从严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举报电话:053182911247

电子邮箱:scdjwxf@163.com


山东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429日                 


分享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