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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简报第4期

发布日期:2015-12-03


廉 政 简 报

(第4期)

山东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 2015年11月30日

警钟长鸣

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近日,省高校纪工委下发了《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的通知》,校纪委已下发通知,并对《案例》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党委(党总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省高校纪工委整理摘录的近两年山东省高校的22个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涉及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发表网络不实言论、违反社会道德、擅离职守;违反考试工作纪律、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学术造假等方面的问题。这些案例的当事人既有职能部门的处长、二级学院的书记、院长,也有普通职员;既有教授、副教授,也有普通教师。

通过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从涉案主体看,“一把手”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违纪主体特点鲜明;从发案内容看,“招生、财务、资产”等关键环节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从违纪行为看,主要表现为受贿、贪污、失职渎职等方面;从违纪成因看,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某些干部职工法律纪律意识淡薄、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差是重要原因。

通过教育活动,以案促教、以案促防,毫不放松地抓好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其政治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克服投机心理、失衡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不断的检查自己,完善自我,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更好的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

编辑:王云鹏 王丽娜 审稿:李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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