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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简报202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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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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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政 教 育 简 报

20214期(总第30期)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编发     2021611

 

编者按:近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2起涉及高校系统。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从案例中对照反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案明纪,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204月,张春义先后32次收受企业及下属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共计49.8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13万元;20153月至201610月,张春义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别克商务车一辆供其个人使用;20181月,张春义到某企业内部餐厅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15月至201610月,张春义长期违规占用某单位招待所套房供其个人使用。张春义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临沂市工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天水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下属礼金问题。2020年国庆节期间,张天水违规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本校各科室负责人其女儿婚庆事宜,在学校系部工作群等多个微信群发布婚庆消息,并借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05万元。张天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不良作风积习甚深,纪律松弛风险等问题在高校仍然存在,作风问题仍然多发,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改进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端午将至,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将纪律作风“不休假”的意识根植于心,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党委(党总支)要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打好节前“预防针”,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以严的监督、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紧盯隐形“四风”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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