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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简报
廉政简报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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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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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期)

山东财经大学纪委、监察处            2020521


警钟长鸣

疫情防控中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先后曝光了数十起疫情防控中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校纪委择选部分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履职履责不力典型问题予以通报。通报如下:

1.曲阜市小雪街道武家村及明德社区未按照要求对出省返回人员深入排查,未能及时掌握一名省外返回的新冠肺炎患者情况,导致其发病期间一直处于失控漏管状态。曲阜市疾控中心对该确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不及时、不全面,未能全面掌握密切接触者信息,致使多人被传染或隔离。该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吕友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武波,明德社区党委书记高士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勇利未按规定要求带头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对本单位部分党员干部未深入社区等问题不抓不管,并提供虚假情况应付检查,受到免职处理并被党纪立案审查。

3.铁岭开原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康保臣消极应付问题。康保臣作为开原市综合协调疫情防控组组长,对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推动排查工作不严不实,致使辖区内排查发热人员底数不清、动态数据不准、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康保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守府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1月25日,谭某、牛某二人从武汉返回位于惠农区的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居住,后该公司先后3次将此情况报送惠农区应急管理局。在李守府带班期间,未按要求将该信息向惠农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及其他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隐患。李守府带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重点防控人员信息没有报告和通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惠农区纪委对李守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5.天津市河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科负责人乔晓东履职不力影响应急物资购置问题。乔晓东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不落实区疾控中心关于“全员参与疫情防控,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的工作要求,未按照工作安排每天参加防控工作部署会,在急需购买应急物资情况下,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多人多次联系乔晓东未果,直至派员到家中将其接回,其行为影响了疾控中心应急处置工作运转。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乔晓东被给予警告处分。

6.扶绥县渠旧镇党委书记李植棉落实防控措施不扎实问题。李植棉作为渠旧镇党委书记,渠旧镇疫情防控小组组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深入、不扎实,对四类重点人群的监管流于形式,导致疫情敏感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李某某等3人脱离监管自驾返程。李某某等人脱离监管后,不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劝返工作不力,造成监管对象失管失控,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2020年2月,李植棉被立案审查。

7.东湖高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干部李淇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他人代替值班,因代班人员对应急平台及相关工作流程不熟悉,导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天津市西青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献林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不力问题。陈献林在组织协调交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战时意识不强、战时措施不力,落实有关防控工作部署打折扣,1月28日上级部门对西青区荣乌高速天津收费站出口疫情防控工作2次检查中,均发现漏检漏测问题,在要求整改的情况下,管控工作仍然不细不实。陈献林被责令停职检查,目前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

9.贺州市昭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李明宁作风不实、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准确问题。2020年1月31日,贺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上报各交通要道卡点物资需求情况。李明宁收到通知后,未向相关领导汇报、未认真布置落实,在没有准确收集各卡点物资需求数据的情况下,便在“贺州交通要道卡点检查组微信群”回复“经向县指了解,昭平各卡点暂无物资需求”,导致该县各卡点防疫物资紧缺的真实情况未能如实上报,影响了工作开展。2月4日,昭平县纪委对李明宁进行立案审查。

10.武汉市交通局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交通局科研所、质检站、轨道办、物流处、教育培训中心、公路处所属关山治超检测站等单位存在采取轮流上岗方式到对口社区下沉,下沉人员未按要求全员到岗,个别单位弄虚作假为未到岗人员签到等问题。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郭万水被工作约谈,市交通局科研所党委书记、所长李志强和市交通局质检站党总支副书记、站长胡吉雄被党纪立案,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诫勉、批评教育或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11.石嘴山市惠农区北街街道朝阳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吴玉萍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1月18日,吴玉萍之女杨某从武汉返回惠农区家中,吴玉萍未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向其了解情况,吴玉萍仍未如实报告,社区入户排查时也无人应答。直到辖区派出所向社区反馈杨某从武汉返宁的信息后,吴玉萍才予以承认。吴玉萍作为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熟知惠农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知其女儿从武汉返回的情况需要报告却隐瞒不报,影响了疫情防控正常工作,且其全程参与本单位的入户调查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惠农区纪委给予吴玉萍党内警告处分。

12.鹤壁市淇滨区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淑霞向组织撒谎不按规定到岗履职问题。1月24日,鹤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按照淇滨区委区政府安排,区商务中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当天通知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取消假期,全员到岗,做好分包网格中外来人员排查工作。接到通知后,王淑霞谎称其所居住小区单元楼被隔离,不按规定到岗履职。1月28日,王淑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13.南宁市宾阳县宾阳汽车总站防疫检测关口把控不严、形同虚设问题。1月28日,宾阳县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到宾阳汽车总站督查,发现该站的体温检测点没有工作人员值守,任由旅客随意进出车站。经督查组责令整改后,该汽车总站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但工作不认真不细致,进站旅客出现漏检体温,出站旅客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体温检测,长途客运部没有设置体温检测点,旅客可随意从广源路车站入口出入车站。宾阳汽车总站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检测把控不严,宾阳县运输管理所所长蒋良、副所长甘辉负有直接责任,宾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卢清祥负有领导责任,均受到全县通报。

14.平顶山市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曲秋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曲秋伟作为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结合新华区实际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少,下发的防控指导文件基本都是简单转发上级来文;对全区疫情底数不清,上报信息不精准,应对疫情不力,对新华区疫情扩散负有领导责任。2月5日,曲秋伟被免去新华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15.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处副处长李强疫情防控期间聚众饮酒、酒后驾车、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问题。2月12日晚,李强到其亲戚家聚餐饮酒,酒后驾车返回居住小区时,拒绝配合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查,并伙同3名亲属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殴打。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从快从严予以查处,李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本人及参与殴打的其他3人已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16.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原党委副书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志尊,开发服务中心主办王修东在负责疫情排查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违规使用公车到企业内部接待餐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张志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王修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7.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佳和社区原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洪民,佳和社区党委委员王依杰、大王家湖村党支部委员王言广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外出旅游。张洪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职;王依杰、王言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佳和工作区书记陆楠履行管理职责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17起典型问题,有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履行责任缺失,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推动排查工作不严不实,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底数不清,上报信息不准,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有的刻意瞒报重要疫情信息,造成防控隐患;有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仍然心存侥幸、毫无敬畏,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岗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从服务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认清形势,适应常态,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杨扬 王丽娜               审稿:李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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