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6.国家工作人员张某为了给孩子筹措婚房房款,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0万元,半年后归还,张某的行为()。(B)
A.构成贪污罪
B.构成挪用公款罪
C.构成职务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