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做好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网上测评工作,现将考核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中层领导班子及在职中层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
2.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主要包括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权力规范运行情况;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情况;
5.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
6.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审查调查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情况;
4.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情况;
5.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师生员工“急难愁盼”问题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提交报告
2月22日—24日,中层领导班子撰写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字数在2000字之内),中层干部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字数在1500字之内),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上述报告由各部门、各单位汇总并编辑在同一个“word文档”,在校园网服务门户“党风廉政考核”系统“在线述职”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关闭。2月25日,纪委发布各中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报告。
(二)民主测评
2月25日—28日,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自行登录校园网主页“服务门户”,在“党风廉政考核”系统“测评填报”审阅中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在线测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过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再进行测评。
四、有关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纪委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实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评价,确保测评工作按时按规定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韩晓燕,电话:88596117;
联系人:高 磊,电话:8261796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