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容不得一丝一毫偏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将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监督检查”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了解掌握我校目前在校学生接受资助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夯实主体责任,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地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的评审政策、过程和监督机制,资助政策宣传及学生知晓情况、资助对象认定过程是否规范精准、资助档案整理是否齐全规范、是否存在“二次分配”、优亲厚友、轮流坐庄等情况。
二、学院自查
各学院党委进行自查,完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照以下要求完成。
(一)内容要求
报告分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三部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部分应当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60%。
(二)格式要求
1.标题
报告标题为:“××学院党委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标题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体。
2.正文
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适当调整;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_GB2312”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_GB2312”加粗标注;正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
3.排版
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2.8厘米,行间距固定值:28磅。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通过办公系统报送电子版至纪委盛坤宇工作信息。
三、学校抽查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党委完成自查工作后,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党委进行抽查。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