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要求,校纪委于12月6日组织党员干部赴山东省廉政教育馆学习参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地点
山东省廉政教育馆
二、参观内容
序厅+第一展厅+第二展厅+宣誓厅+专题展厅(廉政文化)+主题展厅。
三、参观人员
校领导,校纪委委员,部分重点岗位正处级干部,各党委(党总支)书记,各学院院长,各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四、参观时间
12月6日上午分两批次参观,每批次时长约1个半小时,参观结束后乘原车返回。
批次 |
参加人员 |
发车地点 |
时间 |
联系人 |
第一批
8:50—10:30 |
各学院院长(16人);各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23人);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5人) |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 |
7:30 |
韩晓燕
|
舜耕校区办公楼南侧 |
8:00 |
第二批
9:30—11:00 |
校领导(5人);校纪委委员(5人); 部分重点岗位正处级干部(10人);各党委(党总支)书记(22人);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员(3人) |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 |
8:30 |
王明斌
|
舜耕校区办公楼南侧 |
8:50 |
五、有关要求
1.根据安排统一乘车,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请假。
2.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
3.接受廉政教育的中共党员,需统一佩戴党徽。
4.请勿携带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5.按照讲解员引领依次进入展厅接受廉政教育。
6.未公开展品、涉密文件资料等,严禁在互联网、朋友圈传播。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