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对新《条例》学习工作的部署安排,9月18日,纪委、监察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新《条例》。
会上,对《条例》修订的背景、2018年版《条例》简述、新增红线、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需要关注之处、修订的重大意义等6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对照学习。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部署上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贯彻执行《条例》。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要带头学习贯彻,明晰纪律红线,自觉规范言行,把党的纪律转化为行为习惯,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