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兴国,大家都知道这里是革命老区,是著名的“红军县”“将军县”“烈士县”,而要说起兴国的古代历史,也许就所知甚少了。我们大家熟知的海瑞就与兴国结下了不解之缘,书写了一段千秋铭记的兴国岁月。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海瑞由浙江淳安知县调任江西兴国知县,在这之后的两年间,海瑞锐意改革、兴利除弊,县邑大治。由于海瑞治兴有功,且得到右副都御史朱衡、吏部尚书严讷等人的举荐,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海瑞升为户部主事。海瑞离任时,全城轰动,老少卧于辙下,簇拥公车,以至不能前进。民众还绘制了他的画像,为其设立专祠,日夜为之祭祀。即使到了清代,海瑞还常为兴国百姓提起,每每百姓谈起在兴国任职的官员时,尤乐称道海瑞,“家语户诵,剌剌不休”,认为某事便民即为海公所做,某事不便即海公为民所革除。
海瑞到兴国赴任时,正值辛酉兵燹(辛酉年指嘉靖四十年即1561年,闽、赣、粤等地流民起义)之后,兴国为流寇三次劫掠焚毁,闾里萧条,十室九空,加之赋役日增,民多逃窜。海瑞深入查访,了解实情,发现原本官府造册登记的五十七里户口,到现在竟然只剩下一半还不到,许多村落人烟寂寥。目睹如此荒凉的景象,海瑞感到十分痛心,决定把安集流民、恢复生产作为第一要务。他一面上书给南赣巡抚吴百朋,请求支持,一面立刻清丈土地。前任兴国知县卢宁已有清丈成法,海瑞略仿其法,亲自丈量土地、巡视勘察,定弓步,厘册号,审田形,核粮数,寝食大半在田间地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田地丈勘才告完毕。海瑞将清丈的荒田给无业之人,极力招徕流民,同时推广一条鞭法,均平赋役,蠲除失实的官司。百姓穷而盗、盗而逃的现象得到根治,渐复其业,户口渐实,人心安定。
兴国县冗官冗费、随意摊派问题十分严重,民众渴望为政者锐意革新,将这一弊政消除。为改变现状,海瑞先后写下《兴国八议》等文章,上书巡抚吴百朋,极力恳求他信任与支持一心为民、担当实干的县官,为他们的改革撑腰鼓劲,不使之有掣肘之叹。他以详实的调研结果和多年的仕宦经历,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当时官府的陈年积弊,尤其是冗官冗费和随意摊派的问题。他建议精简机构,裁革无所事事的捕盗典史等冗员,以及由富家子充任的哨官、盘诘骗财的隘官等,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除了军政所需的柴马俸粮外,待客酒席、衙门诸人的常例等都应统统革除,一丝一毫都不能增加百姓负担。他所建议的,他首先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严格执行,防止官吏利用职权枉法作弊。经过他的大力整顿,县衙冗费无不裁革,冗官亦大量裁减,一改往日陈腐的旧习,民众欢欣鼓舞。
张魁、张豹是当时兵部尚书张鏊的宗族子弟,到兴国购买木材时,挟势骗财,欺压山民,引发纠纷。海瑞差衙吏将他们押解到官衙审理。因为涉及官员家属,海瑞慎之又慎,详加审问,又向当地百姓查证情况。经查实,张氏兄弟并无枉屈,理应受到法律惩罚。听闻张魁二人入狱,张鏊急如星火,立即致书海瑞,希望他网开一面,海瑞断然拒绝。此计不成,张鏊又到处散发书柬,过往赣州的士大夫都为张魁两人请托,要求放人。部院赵推官等人慑于尚书权势,批允释放。海瑞知悉后,与巡抚吴百朋据理力争,要求更改批文。他据实陈说张魁两人的罪行及其查访罪行的经过,更直指当时官场上的不正之风。他说,为官者关键在于“服人之心”,不在“服人之口”,痛斥张鏊以权压法、赵推官徇私枉法的罪状,认为“有官守者,不可与俗同谋同道也”,“法可执于庶民,不可行于乡宦”的弊端应当革除。最终吴百朋等无可辩驳,不得不将张魁两人按律处置。
海瑞忧民爱民,深知百姓生活不易,曾在兴国写下“春耕勤力望秋收,得遇年丰减却愁”的诗句。他重视农桑,曾作《劝农文》,劝课农桑,发给农民稻谷种子,大力兴修水利,减轻水旱灾害带来的损失。在距离县城七十里的回龙(今为兴国县城冈乡回龙村),他令人开凿水陂,可灌溉千余石田亩,后世称为“海公陂”。他又继承了前任知县卢宁的未竟事业,在县城南二里许修建水坝,并发动群众在坝上种植松树万棵,以保护水口,大大减轻了洪水的灾害。“海公出宰为民虑,课民种松松作涛”。为纪念海瑞的功绩,百姓将之称为“海松坝”。
“春夏秋冬来复去,百姓永记海公功”。海瑞治兴时日虽短,但是他卓有成效的改革深受兴国百姓的欢迎,他孜孜治县的功绩和勤政为民、刚直不屈的精神品质更成为兴国历史上的千秋佳话,永远载入史册,受到后世兴国百姓的铭记和景仰。(赖俊 李晨)
来源:2019年11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