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与监察处合署办公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省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设立,根据授权履行监察职责。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山东财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设置综合处、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4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