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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发布日期:2015-12-11


12月10日上午,学校召开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通报近期教育部党组处理四所高校领导干部违纪情况典型案例,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纪律建设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纪委书记杨天梅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刘书记批示精神、对严明廉政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此次会议,刘书记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查摆在“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责任,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

会上,纪委常委副书记李秀美通报了教育部党组对中国传媒以及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4所部属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

杨天梅指出,教育部对上述部属院校违规违纪问题处理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速度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案件通报的时间节点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三周年之际,寓意深刻,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

杨天梅要求,为贯彻落实刘书记批示和本次会议精神,会后,各单位、各部门一是要及时组织学习,原汁原味将教育部的通报进行传达,同时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日常实践层面,明白哪些话不能说、哪些饭不能吃、哪些车不能坐、哪些人不能请、哪些礼尚往来不能有等等,按照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的负面清单来严格执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习、遵守和执行纪律,做到以上率下,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执行纪律过程中打“擦边球”。二是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结合上述四所高校暴露的问题,重点查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内容包括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护照管理、公费出国、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兼职、党员发展、项目经费收取及各类费用报账、工作纪律、考试纪律、人才招聘、物资采购招标、婚丧喜庆事宜以及二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等。自查的标准和依据,要严格按照学校出台的文件制度和上级政策规定进行,执行不到位的抓紧进行整改,自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

杨天梅强调,各党委(党总支)、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干事业、做工作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看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成为重要遵循。既要能干事、干成事又要不出事。临近元旦,研究生招生、学生期末考试、党员发展等工作即将展开,这些环节都是重要的廉政风险点。各部门要制定预防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把业务党务同体抓好抓实。按照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在对待党规党纪上要头脑清醒,不能当和事佬,搞所谓一团和气,有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推进和谐校园、和谐学院、和谐班子建设。和谐是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谐建设核心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领导发展的能力;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回应合理诉求;强化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尊重教职工权力,凝聚集体智慧,通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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