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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看《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视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1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省高校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学习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所作《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现就我校组织收看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看范围

全体校领导、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二、收看时间地点

校纪委将在燕山校区、舜耕校区、明水校区、东方学院分别组织播放(播放时长约1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校领导学习(时间待定);

燕山校区:12月22日(周二)下午2:30;图书馆第一报告厅;

舜耕校区:12月25日(周五)下午2:30;国际交流中心三楼文华堂;

明水校区:12月24日(周四)上午9:00;1208教室;

东方学院:12月23日(周三)下午2:00;唯美楼5306。

三、相关要求

1.此次辅导报告会收看人员情况需上报省高校纪工委,请各单位统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人数、选择收看地点(见附件),于12月22日(周二)上午10:00前发至sdcdjw@126.com。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参会人员,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按时参会,不得缺席。校纪委将对参会情况进行统计、备案,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参考依据。。

2.收看期间严禁录音、录像、拍照,收看内容严禁在网络上传播,严禁对外公开引用。

3.各单位要通过收看辅导报告,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各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研讨,持续营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言行。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参会人员统计.xls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委

2015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收看《国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党纪党规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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