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就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包括学校全体中层领导班子及在职中层干部。挂职等外派超过6个月的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派驻单位出具。
三、考核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3.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主要包括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本部门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以及党务、院务公开情况;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
6.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群众,解决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建设和谐单位情况;
7.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审查调查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在职责范围内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情况;
2.完成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
3.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决策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方面情况;
5.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情况;
6.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情况;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
8.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情况。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述职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安排,中层领导班子依照考核内容,围绕组织领导、纪律建设与作风建设、廉政教育、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工作创新等六方面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报告既要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也要讲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工作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一起进行,采用干部管理系统在线测评方式进行。各单位(部门)教职工分别对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议。
五、考核评价
根据述职和本单位民主评议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结果。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级;中层干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中层领导班子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不能确定为“好”。
1.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被问责的;
2.中层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年终检查民主测评中,考核等级“差”票数达30%及以上的。
中层干部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1.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年终检查民主测评中,考核等级“不合格”票数达30%及以上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对中层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中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整改落实。对考核等级为“差”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及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个人,由学校纪委进行约谈,责成整改,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对发现的不履职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三)考核情况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反馈被考核单位。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工作组,由校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参评率。考核工作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班子和个人进行评价。
各党委(党总支)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报送校纪委(办公楼402,联系人:王丽娜,电话:82911247),电子版发送至sdcdjw@126.com。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