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吸引和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山东财经大学,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优异的普通文理科新生进行奖励。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新生是指新入校注册的普通文理科本科学生。
第二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分文科、理科进行设置,设2个等级,给予符合奖励条件的优秀新生一次性奖励。新生入学奖学金分别设文、理科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安排情况,文、理科奖项中应分别包含一定比例的外省学生。
第三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评奖依据为学生的高考分数。将学生高考分数超出生源地本科一批分数线的分差,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决定文理科奖励名单。
第四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
第五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在新生入校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定。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新生录取结果拟定初步奖励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